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
二O二五年八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基本情況?2
一、部門職責 2
二、機構設置2
第二部分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3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4
二、收入決算表 5
三、支出決算表 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7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9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10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12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12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13
第三部分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14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4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14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4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4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5
七、預算績效情況說明15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5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16
第一部分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于1997年6月3日組建,現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 負責國家頂級域名的發展管理、運行服務、安全保障和推廣應用,開展IP地址、AS號碼等分配和服務,開展新通用頂級域名等互聯網基礎資源相關服務。
- 開展互聯網相關領域的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研究,提出政策建議。
- 開展互聯網相關領域技術研究、系統研發、咨詢服務等工作。
- 開展互聯網相關領域發展與治理研究,推動行業交流;開展國際合作,參與互聯網領域相關國際組織活動,推進與國外社會團體及國際組織交流合作。
- 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內設8個機構,分別為綜合處、黨群紀檢處、基礎業務所、創新業務所、技術發展所、政策與國際合作所、用戶服務所、系統保障所。
第二部分?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的總收支和年末結轉結余情況。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第三部分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中心收、支總計均為43930.46萬元,其中: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10711.40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 年度中心收入合計33219.0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85.68萬元,占5.37%;事業收入31042.16萬元,占 93.45%;其他收入391.22萬元,占1.18%。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 年度中心支出合計43847.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16062.96萬元,占36.63%;項目支出27784.95 萬元,占63.37%。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1785.6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5.77萬元,增長0.89%。主要原因是科學技術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85.6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0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科學技術支出1674.42萬元,占93.7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7.88萬元,占6.04%,住房保障支出3.38萬元,占0.19%。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13.18 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16.39萬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
公用經費96.79萬元,主要用于:物業管理費。
七、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落實工信部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我中心組織對2024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財政撥款項目1個,該項目實施總體進展順利,預期績效指標全部實現,績效自評結果良好。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 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130.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11.7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48.1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7470.9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240.8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9.8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59.02 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 11.08%。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四)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在當年使用以前年度累積的事業基金(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科學技術支出(類):指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科技條件與服務等款級支出科目。
1.應用研究(款):指用于基礎研究成果上,針對某一特定的實際目的或目標進行的創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1)機構運行(項):反映應用研究機構的基本支出。
(2)社會公益研究(項):反映從事衛生、勞動保護、計劃生育、環境科學、農業等社會公益專項科研方面的支出。
(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指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 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積金(項):反映指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 統一規定,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 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3.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 位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