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GOV.CN域名使用的通知
2009年07月03日09:44
來源: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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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GOV.CN域名的使用,按照《信息產業部關于調整中國互聯網絡域名體系的公告》(信部電[2008]172號,以下簡稱《域名體系公告》)、《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域名注冊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我中心對GOV.CN域名使用的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GOV.CN的使用者應為政府機構
按照《域名體系公告》的規定,二級類別域“GOV——適用于中國的政府機構”,故GOV.CN域名的使用者應為我國政府機構或政府機構授權的機構。
二、GOV.CN域名的規范使用
GOV.CN域名對應的網站為商業網站的,將由相應域名注冊服務機構通知域名持有者修正使用行為。如果域名持有者在收到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仍未修正的,我中心將停止相應域名的解析。
三、我中心將對已注冊的GOV.CN域名進行不定期抽查,如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的情形,將嚴格按照規定處理。如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請與我中心客戶服務人員聯系。
聯系電話:010-58813000
聯系傳真:010-58812666
電子郵件:service@cnnic.cn?
二○○九年七月三日?
